据21世纪经济报导9月3日消息中国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于是以渐渐浮出水面。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制订的有可能多达1000亿增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日前已请示国务院待批。
该方案仅次于亮点是全额抵扣、仅有行业转型,方案并建议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 这是目前熟知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全面转型改革方案的近期版本。
尽管该方案仍有可能做到些改动,但它意味著,当前宏观形势正在为改革建构最佳时机,抓住前进增值税全面转型正在沦为共识。 然而,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转型本身毕竟增值税改革的落幕。通过更进一步改革使得增值税充分发挥其特有优势,确实做仅有覆盖面积、仅有链条、仅有抵扣,并减缓推展中国税收法律进程是一个更大的命题。
记者还从地方财税系统人士处得知,因汶川地震而延期的上半年财政工作会议将在9月上旬开会,预计各省财政系统要员会齐凝长春。全面转型未来将会 记者还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新的方案更加多参照了此前不久实行的《汶川地震灾情相当严重地区不断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试点内容:建议中止增量容许,容许企业新的售予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全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出来抵扣;中止行业容许,除国家容许发展的特定行业外,其他行业全部划入增值税转型范围。 而此前,本报记者曾取得的涉及众说纷纭是,出于稳健考虑到,即将发售的增值税全面转型下一步方案,将很有可能首先遵循现行东北增值税改革试点增量抵扣方案,但同时不会考虑到在全行业实行。 实质上,从2004年下半年东北启动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以来,改革方案的调试改动仍然都在展开。
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月启动改革试点。当时采行的是“增量抵扣”方式,改革试点领域也限定版在八大行业。
同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印发紧急通知,对东北税改的关键政策作出根本性调整,将“增量抵扣”方式改变为“全额抵扣”。2005年,试点方案又从“全额抵扣”再次改以“增量抵扣”。 东北试点启动后,如何向全国前进沦为焦点。
据本报记者理解,决策部门当时更加偏向于三大方案的利弊权衡。 其一,仿东北模式,分阶段按照产业序列向全国前进,首先可以自由选择东北试点的六大行业,然后再行逐步向其他行业扩展。 其二,某种程度仿东北模式,按照地区序列,从东北地区试点开始,按照西部、中部、东部的次序逐步推进。
其三,在总结东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到增值税的“中性”特征,不应尽早将这一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冲出;为了增加改革成本,在全国冲出时可以采行限定版抵扣范围(追加机器设备)、实施增量抵扣等过渡性措施。就是所谓的“一步到位”。
而明确实践中进程似乎是对上述方案综合协商的结果:时隔东北杨家工业基地后,中部26个杨家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东部五盟市和汶川地震灾情相当严重地区先后划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 同时,本报记者从地方财税系统有关人士处得知,上述近期方案如果更进一步征询地方意见,最有可能的时机是9月上旬。预计,因汶川地震而延期的上半年财政工作会议将开会,各省财政系统大员们将齐集吉林省长春市,上述新的方案或将在此次会议上印发,并取得更进一步的辩论。
该人士同时认为,此改革思路虽基本成型,但月实施之前依然不回避做到改动调整的可能性。两大疑虑渐行渐远 种种迹象指出,增值税转型加快向全国冲出,早已是题中理应之义。 此前不久,财政部有关人士在拒绝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之后明确提出,在下一步增进经济发展方式改变方面,财政部将“减缓前进增值税转型”。
7月下旬,全国人大财经委也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尽早推展增值税转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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